2018年7月24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7月23日发布实施条例(EU)2018/1023,修订实施条例(EU)2017/2470《建立新食品清单》,对新食品清单内容主要修订如下:
(1)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新食品的法规(EU)2015/2283的意见,修改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No 1169/2011,废除(EC)No 258/97和(EC)No 1852/2001等;
(2)将来自细胞培养物的紫锥菊提取物等新增至新食品清单条目中;
(3)修订(EU)2017/2470附件中有关海藻糖的来源规定,以及一些授权新颖食品的规格或使用条件。
新食品清单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8.187.01.0001.01.ENG&toc=OJ:L:2018:187:TOC。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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