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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产品安全法发布食物搅拌机决议修订版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8/6/8 9:14:06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18年4月底,德国产品安全法对于原在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决议EK1 646-16进行了修订并颁布了决议EK 1 646-16 Rev 1。新决议在原决议的基础上增加了对食物处理器(Food processor)的相关要求,所有现有搅拌机以及食物处理器的GS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19日前更新,重新评估并通过该决议要求,否则证书将被吊销。 

    适用产品: 

    包含在EN60335-2-14中做GS认证的食物搅拌机(非手持式)以及食物处理器 

    新决议主要变更内容: 

    1.新决议EK1 646-16 Rev 1更新要求中删除原决议EK1 646-16中以下要求: 

    标准EN 60335-2-14章节20.2中对容器送料口满足以下尺寸要求,可豁免使用测试指: 

    从刀具上沿测量,其高度至少为100 mm; 

    送料口最大和最小截面尺寸的平均值不超过65.5 mm; 

    送料口的最大截面尺寸不超过 76 mm。 

    2.新决议EK1 646-16 Rev 1中明确,搅拌机(非手持式)以及食物处理器不适用于章节20.2中的豁免尺寸。也就是说, 搅拌机(非手持式)以及食物处理器的大容器盖子都必需装有互锁装置, 其入料口也必须使用带50mm圆形挡板的类似IEC 61032中B型试验指(见图1)进行判断,该测试指不能触碰到危险运动部件。 

    EK 1 646-16 rev 1基于原决议EK1 646-16的重要内容解读: 

    1.原决议EK1 646-16要求章节20.2,试验指(图1)判断是否触及运动部件: 

    采用类似IEC 61032中B型试验指,有一个直径为50 mm 的圆柱形限位板,以替代原来的非圆柱形限位板。施加不大于5N的力,不能碰到危险运动部件。 

    2. 原决议EK1 646-16要求移除搅拌机容器的盖子,测试指不应该触及到危险的运动部件,否则需要在盖子和容器间加装安全互锁开关(如图2)。 

    3.    原决议EK1 646-16要求加装安全互锁开关,搅拌机增加标准EN60335-2-14章节20.112, 20.113和20.114 的评估: 

    章节20.112 : 器具空载高速运转时移开盖子,刀具要在1.5s内停转。 

    章节20.113: 盖子上的互锁装置不能被测试指意外触发。 

    章节20.114: 器具附件任意漏装,误装,测试指不能触及危险运动刀具。 

    注:此安全互锁开关同样需要满足章节20.104的要求。 

    备注:以上1-3三项要求在新决议EK1 646-16 Rev 1中同样适用。 

    信息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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