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快报》4月28日报道,近期孟商务部起草了一份针对孟从最不发达国家毕业后的贸易措施,供国家出口委员会讨论。商务部官员称,从LDC毕业成为发展中国家,孟有可能失去作为LDC国家所享受的各种贸易优惠待遇,如欧盟普惠制待遇(GSP),因此需采取相应的贸易措施保持经济增长步伐。
贸易措施主要包括,要求欧盟继续给予零关税待遇,寻求与主要出口市场国家签署自贸协定(FTA),孟国税局、银行、出口促进局、股份公司注册办公室等部门将建设统一数字平台以推动贸易便利化,扩大出口发展基金(EDF)规模以满足向出口导向型产业提供不间断原材料供应,建立技术发展基金(TDF)以实现出口导向型产业现代化和技术进步,增加EDF潜在产品清单并扩大可享受出口补贴产品清单,提高产品多样性和国内生产能力等。
信息来源: 驻孟加拉国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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