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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不批准六亚甲基双胍作为现有的活性物质用于某些生物农药产品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8/5/23 11:17:53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18年4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8/619法规,不批准六亚甲基双胍(PHMB)(1415; 4.7)作为现有的活性物质用于某些生物农药产品。这些生物农药产品包括产品类型1人类卫生、产品类型5饮用水、产品类型6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的防腐剂。欧盟化学品管理局在环境风险评估中确定了这些用途对环境存在不可接受的风险。 

    本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天后生效。 

    详情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502780877704&uri=CELEX:32018D0619  

    信息来源:tbt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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