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旧金山市发布《动物毛皮产品法令》(Animal Fur Products Ordinance,ORDINANCE NO. 55-18),禁止销售动物毛皮产品。因为相关的养殖产业可能对环境有害,并造成空气和水污染;此外,毛皮加工过程中使用化学物质,如铬和甲醛等,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该法令,“毛皮产品”的范围为:全部或部分由毛皮制成的任何服装、身体覆盖物、或时尚配饰,包括但不限于手袋、鞋、拖鞋、帽子、耳罩、围巾、披肩任何物品、手套、珠宝和钥匙链。禁令不包括狗或猫毛皮产品,皮革制品,羊皮或羊羔皮制品,非服饰产品或二手商品。
该法令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2020年1月1日前将有一年的过渡期,可在2018年3月20日之前提供购买证明。对于公司的第一次违规行为,每件物品每天可能会被罚款500美元。
信息来源:国标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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