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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专局将欧洲专利保护地域范围延伸至44国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8/5/3 10:30:16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自3月起,人们只需要在欧洲专利局递交一份专利申请,便可以在横跨欧洲、北非以及东南亚地区的44个国家获得专利保护。 

    除了欧洲专利组织的38个成员国以外,人们在向欧洲专利局支付指定费的同时也可以通过向欧洲专利局缴纳额外的官费以便能够在一些国家中得到专利保护,并且在欧洲专利局授予专利后便可在这些国家中对专利登记工作进行确认。 

    在1993至2009年间,欧洲专利局与位于欧洲地区但却不是欧洲专利局成员国的10个国家签订了合作协议。尽管其中大部分国家自那时起就拥有了完全的成员国地位,但是现在人们仍需使用这些协议在黑山、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获得保护。而欧洲专利局将这些国家称为延伸国。 

    近期,欧洲专利局还与不少距欧洲大陆更加遥远的国家签订了协议,欧洲的专利申请也可以在这些国家生效。例如,2015年,欧洲的专利已经可以在摩洛哥摩尔多瓦共和国生效。2017年12月,突尼斯则成为另一个生效国。而近期,欧洲专利局与柬埔寨签订的有效性协议也已生效。根据这些协议,欧洲专利就可以像在某一个欧洲成员国中那样在这些国家境内获得几乎完全相同的保护。 

    据了解,欧洲发明专利在柬埔寨获得保护的费用为180欧元,缴费期限为自欧洲检索报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不过在PCT申请进入欧洲阶段的情况下,该缴费期限与进入欧洲阶段所需各项条件的达成期限的截止时间相同。如未能在前述期限内按时缴纳费用,申请人仍可在两个月宽限期内通过额外缴纳滞纳金来完成补缴。 

    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医药产品还不能根据欧洲专利局所签署的有效性协议在柬埔寨境内获得专利保护。这是因为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给予最不发达国家的豁免,柬埔寨的医药产品已排除在该协议之外。不过,人们仍可以选择在柬埔寨境内递交医药产品的专利申请,因为他们可以选择对申请延期直至上述豁免规定到期(该豁免规定有望于2033年1月到期)。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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