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欧盟委员会向WTO提交G/TBT/N/EU/564号通报,拟修订现有欧盟REACH附录XVII第51条对特定邻苯二甲酸盐的相关限制要求——限制四种邻苯二甲酸盐(DIBP,DEHP,DBP和BBP)在塑化材料中的使用,并且建议法规生效日期为2018年下半年。
修订指令一旦生效,则REACH附件XVII第51条下的受限制的邻苯二甲酸酯将变为以下四种: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修订后的第51条限制规定如下:
邻苯二甲酸酯经常被用作塑料如聚氯乙烯的增塑剂,欧盟内部长期以来对其使用争论不休。若是这次修订生效后,势必会对含有塑化材料的物品企业带了一定压力。若是企业违反了附录17中的限制条款,产品必须进行整改才能符合法规要求。
主要受限制的产品包括:地板,涂层布料和纸品,床垫,鞋类,办公室用品和设备,电线,电缆,及以涂层塑料模塑而成的其他物品。
信息来源:瑞欧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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