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经济贸易产业省(METI)了解到,日本内阁已于2018年2月16日正式决定批准早前向WTO通报的《化学物质评估法和制造条例》(下述为:修订政令),这意味着部分纺织产品进入到日本市场将受到禁止或限制。
时间节点:修订政令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其中小结第(1)条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小结第(3)条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关于修订政令的小结(纺织企业应重点关注第(3)点)
(1)与此修订政令一起修订的内容(修订政令第3(3)条和第4(2)条)
对日本制造或进口的新化学物质的数量要求的规定。
(2)被添加为一类指定化学物质的新化学物质(修订政令第1条)
(3)不允许进入市场的使用一类指定化学物质的指定产品(修订政令第7条)
下述产品如有使用短链氯化石蜡(链长在C10到C13之间、氯含量大于48%的直链氯化烃),将被禁止进口:
此外,下述产品若有使用十溴二苯醚,将被禁止进口:
此外,下列产品如有使用全氟辛烷磺酸(PFOS)及其盐类,也将被禁止进口:
1. 蚀刻剂(限于用于制造能够发射和接收频率超过3MHz的无线电波的压电滤波器或化合物半导体)
2. 半导体防腐剂
3. 专业照相胶片
(4)移除了某些原本被允许一类物质的应用(修订政令第8条,主要针对PFOS)
1. 蚀刻剂(限于用于制造能够发射和接收频率超过3MHz的无线电波的压电滤波器或化合物半导体)
2. 半导体防腐剂
3. 专业照相胶片
(5)移除了原本要求符合预定技术标准的部分产品(修订政令第9条,主要针对PFOS)
1. 蚀刻剂(限于用于制造能够发射和接收频率超过3MHz的无线电波的压电滤波器或化合物半导体)
2. 半导体防腐剂
3. 专业照相胶片
中纺瑞提醒:
现在技术性贸易壁垒频出,且较为隐蔽,企业一不留神可能就会违规,所以针对此次修订,建议纺织品、皮革企业,尤其是阻燃纺织品的企业,时刻关注产品中是否使用或者添加了上述短链氯化石蜡和十溴二苯醚,并且如果是出口日本,则需要开始着手产品升级或物质替换了,不然很可能在禁止要求正式实施后,无法进入日本市场。
信息来源:中纺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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