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发布公告,针对圆形PSE管控对象的锂电池范围进行了内容修订。新增便携式电器的锂电子电池和便携式电池组为圆形PSE管控对象。
新增对象的执行缓冲期为一年。
自2019年2月1日起, 能源密度在400Wh/L以上便携式电器的锂电池和便携式电池组(Portable lithium ion storage batteries(mobile battery),必须在产品上打圆形PSE标志,并且满足别表九或者别表十二的J62133(H28)(JISC8712(2015) 或IEC62133(2012) 整合)的标准要求
官网公告
http://www.meti.go.jp/english/press/2018/0201_001.html
改正概要
http://www.meti.go.jp/policy/consumer/seian/denan/file/04_cn/scope/kaiseigaiyou180201.pdf
新旧对照表
http://www.meti.go.jp/policy/consumer/seian/denan/file/04_cn/scope/kaiseibun180201.pdf
Intertek提示
根据此次修订的内容,除锂电池以外,装有可更换的充电锂电池的便携式电器,便携式电池 如移动电源power bank, 蓝牙耳机,电子烟等也都属于电安法圆形PSE管控对象。
请注意此次新增对象产品依然是针对锂电池能源密度要求在400Wh/L以上,能源密度在400Wh/L以下的话和以前一样仍然属于管控对象外。
信息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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