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官网Wine Austrailia公布:2018年澳洲葡萄酒条例将取代1981年生效的澳大利亚葡萄和葡萄酒管理局条例,在4月1日开始生效,后者将于2018年3月31日到期。
企业需获得出口许可证,货物装船时将被监管
新条例规定,从澳洲出口的葡萄酒或葡萄产品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所有出口的产品需遵守澳大利亚的葡萄酒生产与标签相关条例;
2、需持有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签发的出口许可证;
3、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将对企业出口时的装船以及船上的货物进行监管。
新规的改变将扩大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的工作范围,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将能够决定出口商是否合格持有许可证,相关货物是否被允许装船。
将从源头整治“山寨酒”出口
是否批准、延缓或取消企业的出口许可,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将做多番考量,其尺度将延展至出口商在外国市场的商标侵权,收款问题以及其余会影响到澳洲葡萄酒在海外推广的问题。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确定一家企业是否可以合格地拥有出口许可,澳管局会持续考察出口商在目的市场的行为是否对澳洲葡萄酒的名声带来不利地影响,譬如出口商是否涉及“山寨”或假冒伪劣产品。
新条例将使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能够去阻止某些在国内不能被合法地售出的产品,却被销售到国外的行为。这还可以防止从澳大利亚出口到目的地国家的葡萄酒存在侵权问题。
没有合格获得出口去可证的出口商将不能再代表公司和个人再进行出口。
此外,规定的其他方面会被放开,削减了出口商的繁文缛节。如非澳洲生产的原料被添加进入葡萄酒产品中时,如低于2%的添加量,将不用标注在标签上。
彰显澳大利亚政府对澳洲葡萄酒出口现状的了解
众所周知,随着Penfolds、黄尾袋鼠等澳大利亚领导型品牌在中国市场的大放异彩,中国一方面成为了澳洲最大的出口市场,各种“擦边球”品牌也在中国市场出现。无论是在糖酒会还是在三四线城市,各种名称、图案涉嫌侵权的澳洲葡萄酒都屡见不鲜,钻了法律空子的“山寨货”更让消费者与品牌商措手不及。
而此次澳洲葡萄酒出口新规的出台,势必将从源头将“侵权产品”进行扼杀。对此,澳大利亚澳麒酒业总监的赵爽认为:新法规都是正向的,非常好!新法规对品牌的IP加强管理,防止李鬼从澳洲出口,修改后澳洲酒在中国的市场秩序会有所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国家在国际贸易方面,都是秉承抓进口,松出口的原则,但澳大利亚此次法律的修订,对出口进行了一定管控,但通过又对一些繁文缛节进行了“松绑”。在WBO看来,此次法律的修订,无疑彰显出澳大利亚官方对澳洲葡萄酒可持续发展的重视,也体现出澳洲政府对澳洲葡萄酒目前所遭遇问题的深入了解,否则也不会制定出如此有针对性的规定。
信息来源:WBO葡萄酒商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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