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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改农药在部分农产品的上最大残留量要求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8/4/16 11:13:12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18年1月16日,欧盟公布了3项修改欧盟议会和理事会针对农药在食品、饲料作物和动物原料上最大残留量的法案(规章2005/396/EC的附加条款II、III和IV)。 

    一、农药在特定产品上的最大残留量 

    这3项修改是针对农药唑嘧菌胺、甲基毒死蜱、环丙唑醇、苯醚甲环唑、氟啶胺、粉唑醇、调环酸、氯化钠、邻苯基苯酚、苄嘧磺隆、二甲草胺、虱螨脲和汞化合物在进入欧盟的特定产品内或表面上的最大残留量。详情请见下表。 

    规章2005/396/EC附加条款的修订 

    二、对欧盟委员会规章的修改 

    2018年1月16日提出的唑嘧菌胺、甲基毒死蜱、环丙唑醇、苯醚甲环唑、氟啶胺、粉唑醇、调环酸和氯化钠,在格拉纳特苹果/石榴、柿子/日本柿子、玻璃苣种子、杏、草莓、包菜, 生菜和沙拉蔬菜、甜菜根/叶、草本植物和可食用花朵、大葱、 大黄、 豆类(豌豆除外)、大麦、根茎、大蒜、洋葱、青葱、啤酒花和李子上的最大残留量(欧盟规章2018/70)的修改法案于2018年2月6日起实施。 

    2018年1月16日提出的汞化合物在树坚果、草本植物和可食用花朵、人工种植的食用菌、野生菌、油菜籽、茶叶、咖啡豆、草浸剂、可可豆、香料和陆地动物源制品上最大残留量(欧盟规章2018/73)的修改法案于2018年2月7日起实施。 

    2018年1月16日提出的邻苯基苯酚、苄嘧磺隆、二甲草胺和虱螨脲在水果和蔬菜(新鲜或冷冻)、树坚果(不含藻类和原核生物)、豆类、油菜籽和油棕榈果、谷物、茶叶、咖啡、草浸剂、可可和稻子豆、啤酒花、香料、糖料植物和陆地动物源制品上最大残留量(欧盟规章2018/78)的修改法案于2018年8月8日起实施。 

    信息来源:世界农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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