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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发布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口准入程序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8/2/23 9:15:3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18年1月18日,泰国畜牧发展部(DLD)发布G/SPS/N/THA/243通报,DLD正在根据“动物流行病法案B.E. 2558 (2015)”,发布修订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口准入程序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出口国主管当局(国家兽医局)应向DLD总干事发出有关进口动物和动物产品市场准入的正式函。 

    2.委员会将考虑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市场的要求。 

    3.在委员会审议后,DLD将发出问卷调查,以评估出口国的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控制以及兽医服务。 

    4.出口国家兽医局应填写调查问卷并交回DLD,由食品安全和动物及动物产品风险评估科学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5.现场检查任务将在出口国主管部门完成现场问卷调查后进行。 

    6.现场考察后,DLD审核小组将提交给委员会进行评估。 

    7.如果评估结果符合要求,DLD将把动物健康要求发送给出口国的主管部门。 

    8.出口国主管机关应根据进口要求发送卫生证书草案,由DLD批准。 

    9.最后,DLD将公布的经批准的机构名单和符合条件的兽医卫生证书发给公众,并发送给出口国家兽医局。 

    该通报草案征求意见截至2018年3月19日。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8/SPS/THA/18_0207_00_x.pdf、http://spsims.wto.org/en/RegularNotifications/View/139432?FromAllNotifications=True 

    信息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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