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9日,泰国发布G/SPS/N/THA/242通报,对1993年12月28日公共卫生部第151 B.E. 2536(1993)号通知《食品中禁用物质清单》进行修订,在《食品中禁用物质清单》,第2条第2.13款增加了下列内容:“2.13部分氢化油,用于出口食品除外。”
该规定自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一年后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7/SPS/THA/17_5141_02_e.pdf
信息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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