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日,韩国食药部发布了《畜产品加工业营业者等的检验规定》修订告示(第2018—1号)。主要内容包括:
1.将《畜产品加工业营业者的检验具体规定》和《畜产品加工业营业者等的自行检验项目》中涉及营业者实施检验的内容归并到《畜产品加工业营业者等的检验规定》中;
2.根据《食品的标准及规格》全部修订告示和部分修订告示中对于畜产加工品类型的变更要求,在《畜产品加工业营业者等的检验规定》中进一步完善相关检验项目。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mfds.go.kr/index.do?mid=686&seq=13699
信息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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