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提议了一项关于纺织产品的技术法规。
I. 范围:
此技术规范适用于所有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市场上销售的纺织产品,而以下涉及到的产品也被视为属于纺织产品的范畴:
• 纺织纤维占产品总重量的百分比至少达80%以上;
• 纺织纤维至少占产品总重量的80%的家具饰面材质、雨伞及遮阳伞。
• 所有涉及纺织品的配饰产品:
多层地毯的上层
床套
露营用品的外帐,若是此部分的纺织纤维占该总重量的80%以上;
纺织品用于制成其他产品以及加工成为该产品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鞋子。
注:该法规的附录 1 说明,纺织品的属性最终是取决于法规中对应的关税类别或者海关编码信息。
II. 要求:
1. 标签要求
1) 一般要求:
纺织品的标签和标识需用阿拉伯文或者同时用阿拉伯文和英文标示。不得标示其它误导消费者的信息。
标签上的信息应显示清晰的字符,统一的字体和字号,以便消费容易读懂。
标签应缝于或牢固贴于服饰中纺织行业常用的位置。
2) 标签内容:
标签应包含以下信息:
产品名称;
成分;
--成分的通用名称应按照法规附录2说明来标示;
--法规附录5中列出的纺织产品可获豁免标出成分信息。
产品重量,尺寸和规格;
制造商/贸易商信息(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当地市场销售该商品的经销商);
原产国;
产品护理说明;
备注:
商标或商标名可允许标示在标签上,但前提是不能造成消费者的困惑;
根据纺织品的属性和种类,附加说明也应以不同的方式标示,如地毯和垫子。而这些产品应按照SASO 1173要求和法规附录6进行。
2. 纺织品安全技术要求
纺织品需同时满足以下的物理和化学技术要求:
注:
禁用在可能直接接触人体皮肤或对母乳喂养和吞咽造成影响的纺织品和皮革产品中,尤其是儿童。
纺织品及其部件中有机锡化合物以锡当量计质量分数不得超过0.1%。
水渍色牢度,摩擦牢度,汗渍牢度、水洗牢度和干洗牢度应在可控制范围内。
3. 符合性评定程序
1. 在市场上经销的供货商需根据以下产品的类型向检定机构授权获得合格的产品销售证书:
型式3:儿童产品和内衣;
型式A1:除儿童用品和内衣外的纺织产品;
2. 纺织产品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符合法规附录12的供应商合格声明(制作商/进口商);
产品安全检定报告;
供应商应与监管机构和市场监督机构合作。例如,在必要时提供技术文件、测试报告和其它以证明符合本条例要求的文件。
商品中的沙特质量标志、沙特环境标志、生态标志、社会责任标志或同等产品要求的标志,应符合本条例规定的要求。
注:
信息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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