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在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智利总统米歇尔·巴切莱特的共同见证下,商务部部长钟山与智利外交部部长埃拉尔多·穆尼奥斯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越南岘港正式签署中国—智利自贸区升级谈判成果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及<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
2016年11月,在习近平主席对智利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双方签署谅解备忘录,正式启动自贸区升级谈判,以进一步提升双边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经过3轮谈判,双方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议定书》内容全面达成一致。《议定书》是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我国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区升级协定,是落实十九大提出的“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的重要体现。
《议定书》是我国继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后达成的第二个自贸区升级协定,也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的第一个自贸区升级协定,将使中智自贸协定成为迄今我国货物贸易开放水平最高的自贸协定。《议定书》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经济技术合作以及电子商务、环境、竞争、政府采购等规则领域,是对原有协定的丰富、完善、补充和提升,体现了两国深化经贸合作的共同愿望和现实需求。《议定书》的达成和签署,将为双方经济互利合作提供新的助力,并为充实中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提供重要支撑。
中国—智利自贸协定于2005年签署,并于2006年开始实施,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为进一步促进两国在服务、投资领域的合作,双方又分别于2008年和2012年签署并实施关于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补充协定。中智自贸协定实施10余年来,在自贸区各项优惠措施的带动下,双边贸易进入快车道。2016年两国贸易额达313.6亿美元,是协定实施前2005年的4.4倍。自2012年起,中国成为并一直保持为智利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目的地国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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