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特阿拉伯食药局通过WTO发布海湾国家标准组织编制的两份技术标准草案:
1. GSO 839/2017食品包装材料及制品的通用安全要求
2. GSO 1836/2017塑料食品包装的通用要求
通报评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
一、GSO 839/2017——适用所有食品包装材料,包括金属、玻璃、塑料、纸、包装盒、多层织物和木质包装,阐述了食品包装标准的术语定义 。
主要规定内容:
1. 食品接触包装材料选择、包装设计、标识、运输、储存等的基本原则;
2. 各类食品包装材料所要符合的相应标准。
二、GSO 1836/2017——针对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包装的一般要求。
主要规定内容:
1. 许用的单体、起始物、生物发酵大分子、添加剂和聚合物加工助剂清单,及各项物质的特定迁移限量和允许用途等。
2. 特别规定了PVC塑料、聚苯乙烯或改性弹性聚苯乙烯塑料和丙烯腈塑料中的单体含量和迁移量限制;对塑料食品包装材料中的溶剂残留量、全面迁移量和初级芳香胺释放量作出要求。
我国对“吃食”的讲究毋庸置疑,食品接触产品也一直是我国出口的重要产品,包括食品包装,各类餐厨具、食品加工机械等,生产食品接触产品的原料主要为塑料、不锈钢、金属、纸等不同大类。
2017年前三季度,仅食品接触塑料制品出口额就达到36.7亿美元,其中海湾国家作为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中的重要国家,一直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但是,在出口额节节攀升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由于质量问题遭遇国外通报的案例时有发生。各类重金属、甲醛、芳香胺等超标问题屡见不鲜。前三季度,仅欧盟RASFF就通报了我国出口食品接触产品问题50余起。
因此,此次海湾食品接触材料新规的修订和不断更新升级将迫使企业加快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付出更高的检测成本。
鉴于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食品接触产品出口企业,海湾国家指波斯湾沿岸的8个国家:
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巴林、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阿曼。
这些都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中的重要国家。海湾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的修订,标志着全球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在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对食品接触产品的管控愈发严格。那么面对这个局面,企业该如何应对:
1. 跟踪法规最新动态,严格按照修订评议内容进行生产和出口,特别要注意各类添加剂的使用和特定物质的迁移限量;
2. 加强与国外客户的沟通,在产品设计阶段到量产阶段都要进行科学的安全评估,重点在食品接触包装材料选择、包装设计、标识、运输、储存等环节确保相关产品达到新规要求,规避出口风险;
3. 完善质量过程管理体系,加强对原辅料采购及关键工序的动态监管,避免因不符合进口国要求而遭遇退货,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信息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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