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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政府酝酿修改投资鼓励政策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7/11/15 10:57:03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捷克《经济报》10月17日报道,捷工贸部正在着手修改外资鼓励政策,包括工业和交通协会等在内的捷主要商协会也参与了此项工作。目前投资鼓励政策于1998年开始执行,补贴方式包括十年期企业所得税减免及直接补贴,主要目的是鼓励外资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根据规定,外商投资的生产型企业如想获得政府补贴,最低投资额需达到5000万克朗(约合227万美元),部分地区需达1亿克朗(约合454万美元),同时需创造至少20个就业岗位。如想被认定为战略投资项目获得更高补贴,投资额需达5亿克朗(约合2270万美元),创造就业岗位500个。对于设立研发中心项目,可享受投资补贴的标准略低,投资额至少1000万克朗(约合45万美元),创造就业岗位20个。在研发领域被认定为具有战略意义的投资项目,需满足投资额不低于2亿克朗(约合908万美元)和创造至少100个就业岗位的条件。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外商投资项目,捷政府提供的最高补贴比例曾达到投资额的45%。

  近年来,随着捷克经济向好,失业率逐年下降。2017年9月捷失业率已降至3.8%,为1998年以来的最低值,同时也是欧盟国家最低水平。捷克国内甚至出现了“用工荒”问题,很多企业难以招到高素质的劳动力,政府不得不通过从乌克兰等国家进口劳工来满足市场需要。捷总理及工贸部长曾在媒体公开表示,捷方更欢迎设立研发中心和高附加值的外国投资项目,而非简单的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

  工贸部拟在新政策中增加对研发领域外国投资的支持力度,如将对外资设立研发中心固定资产购置的补贴比例从10%提高到20%。对于具有战略意义的研发中心项目,最低新增就业岗位标准从此前的100个降至70个。在生产领域,工贸部希望对于创造高附加值的项目给予支持。新政策要求外国投资企业80%以上员工的工资须达到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新增就业岗位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大学生等。对于具有战略意义的生产型投资项目,要求其对研发的投入不少于投资额的10%,同时还将综合考虑企业设备的技术含量、以及与大学和科研院所合作的情况。

  同时,工贸部也在考虑通过降低投资额和新增就业岗位标准,使得投资鼓励政策惠及中小企业,如享受补贴的最低投资额降至2500万克朗(约合114万美元)。

  新修订的投资鼓励政策将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政府批准,计划于2019年1月实施。

  信息来源:驻捷克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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