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9日,越南贸工部竞争局发布消息,马来西亚工业和国际贸易部(METI)于2017年10月13日发布对原产于中国大陆、越南、印尼、泰国和台湾地区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越南语:màng BOPP)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18年4月22日到期的公告。马来西亚工业和国际贸易部将对上述涉案国家(地区)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2017年12月22日前就以下问题提交书面评述意见:
1、若取消本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倾销是否将依然存在;
2、若取消本案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进口对马来西亚国内产业构成的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2年7月27日,应San Miguel Yamamura Plastic Film Company的申请,马来西亚对原产自中国大陆、越南、印尼、泰国和台湾地区的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3年4月19日,马来西亚对上述国家(地区)涉案产品征收2.59%~12.37%反倾销税,有效期为2013年4月23日~2018年4月22日。本案涉及税号3920.20.200项下的产品。
马来西亚调查机关联系方式:
Trade Practises Section
Ministr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dustry
Level 9, No.7, Menara MITI, Jalan Sultan Haji Ahmad Shah 50480 Kuala Lumpur,
Malaysia
Telephone Number: (603) 6208 4631/4632/4635/4640
Fax: (603)6211 4429
Email: alltps@miti.gov.my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官网)
(文 璐编译)
(王 丹校对)
原文:http://www.vca.gov.vn/NewsDetail.aspx?ID=3785&CateID=275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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