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独立新闻网9月12日援引乌克兰国家银行(央行)新闻办消息,国家银行简化手续吸引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央行新规取消了国际金融机构外汇贷款合同在央行的备案手续。根据国家银行董事会将于2017年9月13日生效的关于修订若干法规的决议,国家银行简化居民从国家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手续,以活跃乌克兰商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促进债务资本更快流入乌克兰。
根据新修订的规定,取消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外汇贷款合同在国家银行备案手续,居民可以按照含有特殊条款的合同从国际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特殊条款就是贷款外汇以格里夫纳确定,国际金融机构与居民-借款人间的所有业务均以外汇进行。
根据国家银行的信息,总体上授权银行开展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合同项下的业务要符合合同本身的条款,但跨境业务(其中包括通过购买外汇)允许不在国家银行备案。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驻乌克兰代表处主任阿丘纳尔指出:“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欢迎完善乌克兰企业从国际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体制,籍此可以通过国际金融机构和借款人更加灵活的组织和管理”扩大融资项目范围和数量,其中包括以格里夫纳融资的项目。新规定从整体上促进改善投资环境和吸收外资投向实体经济。
此前报道,乌克兰国家银行今年4月开始允许国际金融机构使用从授权银行获得的格里夫纳贷款资金向乌克兰商人放贷。
信息来源:驻乌克兰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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