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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添加剂法典》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7/9/26 8:56:27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8月29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发布了第2017-310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的标准及规格》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新设氮气的使用标准,最终产品中不能有液氮残留。 

    2.新设防垢剂(韩语直译为清罐剂)的使用标准。为防止食品生产用蒸汽锅炉内部生锈、腐蚀使用的防垢剂可能会间接地影响食品,拟将防垢剂指定为食品添加剂,并规定32种经安全性确认的添加剂可作为防垢剂使用。 

    3.新设酸性焦磷酸钙的标准及规格,食品生产时可作为膨松剂、酸度调节剂使用。 

    4.修改柿色素等136种添加剂的使用标准,以确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食品类型与食品法典中的类型一致。糖精钠可用于糕类、蛋黄酱、混合调味食品、果蔬加工品、糖类加工品、玉米(煮或蒸的),硫酸可用于其他酒类。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10月30日。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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