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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拟修订多个税种税制增加财政收入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7/9/4 9:07:4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据越南《越南新闻》8月17日消息,越南财政部日前拟建议修改增值税、特别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自然资源保护税法等多个税种,提高征税幅度和扩大覆盖范围以增加财政收入。

  按照修改草案,增值税方面,进一步缩小5%优惠税率的适用产品范围,同时逐步上调增值税的一般税率,从现有的10%税率到2019年年初上调到12%,或从2019年调整为12%且到2021年进一步上调至14%。对于带发票的非现金付款,不使用增值税抵扣的范围从目前采购额低于2亿越盾(约合890美元)缩小到采购额低于1亿越盾(约合445美元)。目前适用增值税率为5%的企业,如果能够证明其增值税进项(用于出口的进口货物)在12个月或4个季度后尚未完全扣除的,可以获得全额退还。

  特别消费税方面,从2019年起,将对软饮料征收10%的特别消费税,烟草制品税率从目前的70%上升到75%;此外,自2020年1月1日起,每包香烟(20支)征收统一税1000越盾(约合4美分),单支香烟征收1500越盾。卡车和半卡车将征收60%的同等功率乘用车特别消费税。少于九座位的乘用车上适用特别消费税也将有调整,以符合国家汽车工业发展战略。

  企业所得税方面,年收入低于30亿越盾(约合13.3万美元)的小型企业适用税率为15%;而年收入在30亿越盾至500亿越盾(约合220万美元)的中小企业(220万美元)适用17%税率。

  越南财政部介绍本次税收调整背景是全球大多数国家都有增加税收的趋势,越南应跟随相应趋势,认为目前建议的调整属于合理范围。

  信息来源:驻越南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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