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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化妆品法规中禁用物质清单和限用物质清单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7/8/21 14:23:22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17年8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17/1410号法规,修订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的附录II禁用物质清单和附录III限用物质清单。修订内容如下: 1. 附录II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清单中增加了新铃兰醛(3-and4-(4-Hydroxy-4-methylpentyl)cyclohex-3-ene-1-carbaldehyde (HICC))、苔黑醛(atranol)、氯化苔黑醛(chloroatranol)3种化学物质。 2. 附录III限用物质清单中删除了第79行新铃兰醛(已加入禁用物质清单)的使用内容。 该修订内容自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天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501748470140&uri=CELEX:32017R1410 信息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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