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美国的铜管件(Copper Pipe Fitting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铜管件作出第二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若取消上述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中国、韩国和美国的涉案产品的倾销和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很可能会继续或再度发生。该裁定的理由说明将于15日内公布。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最迟不晚于2016年11月28日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裁决,裁定若撤销原有征税令,涉案产品是否会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损害。
2006年6月8日,应加拿大企业Cello Products Inc.于2006年4月26日提起的申请,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韩国和美国的铜管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同时对中国的铜管件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4月1日~2006年3月31日,补贴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2006年3月31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74121000.11、74121000.19、74121000.20、74122000.11、74122000.12、74122000.19和74122000.20。2006年8月8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中国、韩国和美国的铜管件作出肯定性双反产业损害初裁。2006年10月20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该案作出双反初裁。2007年1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中国、韩国和美国的铜管件作出双反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0%~242%、补贴率为0~17.73人民币元/千克(0~54%),韩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1.9%~242%,美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0%~242%。2007年2月19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中国、韩国和美国的铜管件作出肯定性双反产业损害终裁。2011年6月2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中国、韩国和美国的铜管件进行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2011年9月29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中国、韩国和美国的铜管件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12年2月17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中国、韩国和美国的铜管件双反日落复审征税令。2016年3月2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中国、韩国和美国的铜管件进行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官网)
(许 立编译)
原文:
http://www.cbsa-asfc.gc.ca/sima-lmsi/er-rre/rr2015-003/rr2015-003-nd-e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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