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巴《黎明报》10月9日报道,巴竞争委员会(CCP)在递交联邦政府的一份政策建议里提出,应修改法定监管令18(I)/2015中关于对进口钢坯征收15%监管税的政策,降低钢坯进口税率。
巴竞争委员会认为,降低钢坯进口关税能够为下游产品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目前巴钢铁行业既有一体化的大型生产商,能够自行生产钢坯和下游产品,也有非一体化的轧钢厂,通过进口或本地购买钢坯进行下游产品的生产。对钢坯这种原材料征收高关税不符合阶梯保护的关税策略,将非一体化轧钢厂置于不利的竞争位置。因轧钢厂需向一体化钢厂购买钢坯,双方既有供应关系又在下游进行竞争,一体化钢厂可以提高钢坯价格以削弱轧钢厂在下游的竞争力。不合理的关税结构还导致轧钢厂进入门槛更高,扩展更加困难,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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