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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发布 中国排名第29位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5/9/24 9:11:29 | 阅读次数:
2015年9月17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201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其中,瑞士、英国、瑞典、荷兰和美国位居前列,是世界上最具创新力的5个国家;而中国、马来西亚、越南、印度、约旦、肯尼亚和乌干达创新能力较为突出,在各类经济体中脱颖而出。
整体而言,位居前25位的国家(地区)均为高收入经济体,与之前的报告相比,排名变化不大。其中,瑞士已连续5年居首,英国则从4年前的第8位跃升至第2位;其后依次为:瑞典、荷兰、美国、芬兰、新加坡、爱尔兰、卢森堡和丹麦,而亚洲国家中仅新加坡进入前十强。
在2015年的创新能力排名中出现变化的是:捷克排名第24位(上年排名26位),进入前25位;爱尔兰排名第8位(上年排名第11位),进入前十强。同时,中国(2015年和2014年均排名第29位)和马来西亚(2015年排名第32位、2014年排名第33位)在人力资本和研发基金等领域与排名前25位的高收入经济体不相上下。
在创新质量方面,美国和英国表现突出,主要是由于其拥有世界级的大学;紧随其后的是日本、德国和瑞士。在创新质量上得分较高的中等收入经济体为中国、巴西和印度,其中中国正在逐步超越其他中等收入国家。
报告显示,一些低收入经济体的创新水平也正在提高,其中尤以撒哈拉以南地区为最:卢旺达(排名第94位)、莫桑比克(排名第95位)和马拉维(排名第98位)目前的创新水平与中等收入经济体相当。此外,肯尼亚、马里、布基纳法索、乌干达的创新能力优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地区)。
报告指出,创新政策在发展中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这些经济体中,促进创新是发展规划和战略的核心,同时对于解决紧迫的社会问题,如污染、卫生问题、贫困和失业等创新至关重要。
WIPO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称,对于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经济体而言,创新在刺激经济增长方面会产生深远的积极影响。但这一前景不会自动实现,每个国家必须找到最佳的政策组合,以调动经济中内在的创新和创造潜力。
(常 雁编译;来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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