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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4年面临的贸易壁垒形势分析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5/8/31 16:47:4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人:
  • 小杨
  (一)贸易救济调查
    1.申诉案件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按照中国调查机关的统计方式,1997~2014年,我国启动的贸易救济调查涉及福建企业的案件共6起,占我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案件总数(92起)的6.5%,而且均为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包括:新闻纸、饲料级L-赖氨酸盐酸盐、涤纶短纤维、未漂白牛皮箱纸板、对苯二甲酸以及浆粕。

    在上述6起福建企业申诉的贸易救济调查中,涉及化学工业的案件共3起,涉及造纸工业的案件有2起,涉及纺织工业1起。从福建企业申诉贸易救济案件的被诉国(地区)来看,韩国为被诉方的案件有5起,数量最多,占比83.3%;美国,4起,占比66.7%;加拿大、泰国,各2起,分别占比33.3%;中国台湾、印度尼西亚、巴西,各1起,分别占比16.7%。截至2014年底,在福建企业申请启动的6起贸易救济调查中,有2起案件仍在实施贸易救济措施,3起调查已终止措施,有1起调查“无损害”。

    2.应诉案件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2002~2014年,在全球对华发起的反倾销调查(783起)中,福建企业参与应诉的案件共41起,低于江苏(153起)、山东(143起)、浙江(142起)、广东(108起)、上海(101起)、河北(64起)、天津(50起)、辽宁(45起)以及四川(42起),在各省份中居第10位,占同期全球对华反倾销案件总数的5.2%。从涉案行业来看,涉及轻工业的案件最多,共9起,占同期福建企业参与应诉的反倾销案件的22.0%;其次是纺织工业和建筑材料工业,各6起,分别占比14.6%;食品、有色技术、造纸和化学工业,各3起,分别占比7.3%;电子和汽车工业,各2起,分别占比4.9%;农产品、医药、机械和冶金工业,各1起,分别占比2.4%。从申诉国(地区)来看,福建企业应诉的反倾销案件中,由美国发起的案件最多,共12起,占比29.3%;由欧盟和巴西发起的案件各8起,分别占比19.5%;印度,3起,占比7.3%;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秘鲁,各2起,分别占比4.9%;南非、哥伦比亚、土耳其和越南,各1起,分别占比2.4%。在福建企业应诉的41起反倾销案件中,有33起调查仍在实施反倾销措施,2起案件“无损害”,4起案件已终止措施,1起案件“损害与倾销无因果关系”,1起案件已“终止调查”。

    2002~2014年,在全球对华发起的反补贴调查(90起)中,福建企业应诉9起,低于江苏(29起)、山东(28起)、浙江(26起)、广东(24起)、天津(17起)、辽宁(16起)、上海(15起)和河北(11起),在各省份中居第9位,占比10%。其中,有5起案件仍在实施反补贴措施,1起案件“已终止措施”,1起案件“无损害”,1起案件“无补贴”,1起案件“正在调查”。从涉案行业来看,在福建企业应诉的反补贴案件中,涉及有色金属、纺织和建筑材料工业的案件各2起,分别占同期福建企业应诉反补贴案件总数的22.2%;涉及电子、化学以及金属制品工业的案件各1起,分别占比11.1%。从申诉国(地区)来看,在福建企业应诉的反补贴案件中,由美国发起的案件最多,共4起,占比44.4%;由加拿大和欧盟发起的案件各2起,分别占比22.2%;由澳大利亚发起的案件1起,占比11.1%。

    2014年,在全球对华新启动的反倾销调查中,福建企业均未应诉。但在以往国外对华以往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中,涉及福建企业的8起案件有了最新进展,均发布了终裁结果。分别是:巴西对华自行车轮胎反倾销调查、巴西对华沉淀二氧化硅(白炭黑)反倾销调查、巴西对华陶瓷餐具反倾销调查、巴西对华瓷砖(细瓷)反倾销调查、越南对华冷轧不锈钢反倾销调查、巴西对华无色平板玻璃反倾销调查、巴西对华塑料洗浴用品反倾销调查以及美国对华谷氨酸钠反倾销调查。上述8起反倾销调查中,共有包括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赢创嘉联白炭黑(南平)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金波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德化佳美瓷厂、福建省德化县恒瀚艺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德化县奇丽工艺有限公司、福建省德化县鼎盛陶瓷有限公司等60家福建企业参与应诉。

    (二)知识产权调查
    截至2014年底,在美国将中国出口企业列为强制应诉方的涉华337调查案件中,福建企业共涉案13起,占比9.4%。
    (三)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
    1.美国FDA拒绝进口的福建商品以食品最多

    2014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拒绝进口原产地为中国福建的商品共148批次,在各省份中列居第五,占同期美国FDA拒绝进口中国商品总量的6.6%;与上年(177批次)相比,美国FDA拒绝福建商品进口减少了29批次,降幅为16.4%。

    从产品类别来看,2014年,美国FDA拒绝福建产食品共94批次,数量最多,占美国FDA拒绝进口福建商品总量的63.5%。主要食品种类包括:米粉和黄花鱼(各8批次)、蘑菇及制品(7批次)、木耳(5批次)、豆腐制品(4批次)、竹笋(6批次),干海带、干香菇、饼干、鱿鱼和冻毛豆(各3批次),海蜇和面包(各2批次),以及大豆粉、混合蔬菜、芋头糕、速冻海鲜等。除食品外,美国FDA拒绝进口产地为福建的医疗器械共40批次,数量位列第二,占比27.0%。主要产品包括:太阳镜(15批次)、按摩器(9批次)、艾滋病检测设备(6批次)、助听器(2批次),以及眼镜架、微电脑治疗仪、夹板和眼部按摩器等。药品8批次,占比5.4%,主要产品包括维生素(7批次)以及左旋门冬酰胺酶(1批次);饮料2批次,占比1.4%;化妆品、LED非医疗产品、动物饲料以及烟草制品,各1批次,分别占比0.9%。

    2014年,在美国FDA拒绝进口产地为福建的148批次的商品中,拒绝进口的主要原因是(1项拒绝可能涉及多种原因)“产品含有污秽的、腐烂的、分解的物质或其他不适于食用的物质”,共31批次,占比20.9%;其次是“国外制造商未根据510(i)(1)的规定注册”,共13批次,占比8.8%;以及“产品含有化学杀虫剂”,共11批次,数量位居第三,占比7.4%。

    2.日本检验检疫机构扣留福建输日食品23批次

    2014年,日本检验检疫机构扣留福建输日食品共计23批次,在中国各省份排名中列居第三;比上年减少6批次,降幅为20.7%。从产品类别来看,日本扣留福建输日食品最多的是农产加工食品(冷冻食品、蔬菜加工品、果实加工品、香辛料、方便面类),共11批次,占比47.8%;水产加工食品(鱼类加工品、冷冻水产品、鱼贝类卵加工品等),7批次,占比30.4%;其他类别食品(保健食品、汤类、调味品、点心类、食用油、冷冻食品等),3批次,占比13.0%,均为乌龙茶。农产食品(蔬菜、果实、麦类、玉米、豆类、花生、坚果、种子类)和食品添加剂各1批次,分别占比4.3%。

    从扣留原因来看,日本扣留的福建输日食品共涉及3种违反内容。违反最多的是成分规格不合格(包括细菌数、大肠杆菌群、肠炎弧菌、病源微生物、贝毒、杀菌剂、杀虫剂等某些项目的检测超标),共17批次,占比73.9%,主要是大肠菌群呈阳性(7批次);违反《食品卫生法》第11.3条之规定,即农药和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5批次,占比21.7%。此外,检出使用标准不合格的产品1批次,占比4.3%。

    2014年,日本检验检疫机构对福建输日的23批次的食品均采取了废弃、退货等(全部封存)的处理措施。从检查方式来看,采取监视检查的产品9批次,占比38.9%;采取命令检查和自主检查的产品各7批次,分别占比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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