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马来西亚对进口热轧钢板作出保障措施损害裁决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5/7/6 9:14:36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人:
  • 小杨

  2015年7月1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公告称,马来西亚对进口热轧钢板作出保障措施产业损害裁决,在调查期内热轧钢板进口量激增,对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建议对进口涉案产品征收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2015年7月2日~2016年7月1日)为17.40%,第二年(2016年7月2日~2017年7月1日)为13.90%,第三年(2017年7月2日~2018年7月1日)为10.40%。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08.51.000、7208.52.000、7225.40.000(东盟协调关税编码为7208.51.0000、7208.52.0000、7225.40.9000)。

    目前,中国、乌克兰、韩国、印尼和新加坡是马来西亚热轧钢板的主要进口来源国。

    2014年8月,马来西亚对进口热轧钢板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2014年12月,马来西亚对此案作出初裁。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新闻分类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