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其国内产业申请,决定对自中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和韩国进口的硝酸铵发起反倾销调查,该项调查涉及印尼海关3102300000税号项下产品。各利益方应于公告之日起14日内向调查机关登记应诉。印尼调查机关传真:0062-213850541,电子邮件:kadi@kemendag.g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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