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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出台意见推动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5/6/10 8:49:5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8日联合对外发布《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提出要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实施“领跑者”计划,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在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方面,意见在光电转换效率和衰减率两大指标上提出了量化标准。据了解,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是指标准测试条件下光伏组件最大输出功率与照射在该组件上的太阳光功率的比值;光伏组件衰减率是指光伏组件运行一段时间后,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最大输出功率与投产运行初始最大输出功率的比值。

  意见明确,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5.5%和16%,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28%;多晶硅、单晶硅和薄膜电池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分别不高于2.5%、3%和5%,之后每年衰减率不高于0.7%,项目全生命周期内衰减率不高于20%。

  意见提出要实施光伏“领跑者”计划,并明确了2015年“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应达到的标准:多晶硅电池组件和单晶硅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分别达到16.5%和17%以上,高倍聚光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达到30%以上。

  意见明确,国家能源局每年安排专门的市场规模实施“领跑者”计划,要求项目采用先进技术产品。同时,国家支持的解决无电人口用电、偏远地区缺电问题和光伏扶贫等公益性项目、国家援外项目、国家和各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各级地方政府使用财政资金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在各级政府机构建筑设施上安装的光伏发电项目,优先采用“领跑者”先进技术产品。

  意见提出,要加强光伏产品检测认证,加强工程产品质量管理,加强技术监测和监督,完善光伏发电运行信息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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