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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对华精对苯二甲酸作出反倾销终裁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5/4/14 13:48:3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2015年4月7日,印度对原产于中国、欧盟、韩国和泰国的精对苯二甲酸作出反倾销终裁:由于在调查期自中国和欧盟进口的涉案产品占印度涉案产品进口量的比重不到3%,因此决定终止对中国和欧盟精对苯二甲酸的反倾销调查,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精对苯二甲酸反倾销终裁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173600。
2013年10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欧盟、韩国和泰国的精对苯二甲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原产国
出口国
生产商
出口商
反倾销税
(美元/公吨)
韩国
韩国
三星通用化工有限公司(Samsung General Chemical Co Ltd)
Samsung C&T
27.32
泰光实业有限公司(Taekwang Industrial Co Ltd)
泰光实业有限公司(Taekwang Industrial Co Ltd)
23.61
除上述韩国公司外的其他韩国公司
78.28
韩国
除韩国和泰国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任何企业
任何企业
78.28
除韩国和泰国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韩国
任何企业
任何企业
78.28
泰国
泰国
Indorama Petrochem Ltd
Indorama Petrochem Ltd
45.43
TPT Petrochemicals Public Limited
TPT Petrochemicals Public Limited
45.43
除上述泰国公司外的其他泰国公司
62.55
泰国
除韩国和泰国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任何企业
任何企业
62.55
除韩国和泰国外的任何国家(地区)
泰国
任何企业
任何企业
62.55
(念 雪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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