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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我国天然气价格将并轨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5/3/6 15:01:4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宣布将调整城市门站天然气价格,调整幅度依据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可替代能源价格的下跌幅度而定: 

  1)增量气价格下调0.44元/立方米(平均下调14.9%);2)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提高0.04元/立方米(平均上调1.6%)。广东、广西、四川、海南和重庆的涨幅为0.02元/立方米。 

  同时,发改委宣布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化肥企业的存量气价格仅在2013年上调过0.25元/立方米,涨幅低于其他非居民用户的0.4元/立方米。2014年,其他非居民用户价格上调0.4元/立方米时,化肥企业也未作调整。在此轮调整中,化肥企业用气不再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用气价格在原存量气价水平每立方米提高0.2元。 

  上调调整从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未来,国家发改委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动天然气价格改革: 

  1)总结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的经验,继续推动天然气交易市场建设,为最终全面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创造条件;2)加快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3)完善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管道运输价格。 

  短期对国内天然气生产商有不利影响我国天然气价格并轨比我们预期提前,我们先前预测的是2015年中或年末。 

  新的加权平均价格也低于预期(2.51元/立方米,我们预测为2.57元/立方米),这是因为增量气下调的幅度较大,而存量气涨幅较小。发改委在制定调整方案时以2014年下半年到2015年初的情况作为参考,而不是2014年全年,而油价大跌实际上是从14年下半年开始的,因此导致了增量气下调的幅度较大。 

  更值得一提的是,天然气价格并轨只是天然气定价市场化的第一步。我们认为下一步就是并轨后的价格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而波动。当前这些可替代能源的价格低于14年下半年的平均价格,因此如果发改委更加频繁的调整天然气价格,譬如按季度或者半年调整一次(除非油价大幅反弹),那么2015年天然气价格可能还会有一轮下调。这将对国内主要的天然气生产商产生不利影响。 

  我国主要的石油企业中,中国石油受加权平均价格下调的影响较大,因为中国石油是我国最大的天然气供应商,市场份额超过70%。视乎能否成功提高对化肥企业的天然气售价(预计占总天然气需求量的12%),我们预计2015-16年中国石油的盈利将下滑6-8%。我们预测短期股价将较为低迷。中国石化盈利受到的影响预计仅为1-2%。 

  来源:中银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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