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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起德国将施行新的食品标签法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4/11/27 16:56:02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据德国媒体消息,从20141213日起,德国将施行新的食品标签法,要求所有食品制造商提供更加准确的产品来源信息。

德国对包括进口食品在内的市场流通领域食品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制度,其中包括食品包装标示制度、食品追溯制度以及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包装标示制度指按照食品标示法规,在包装标示中必须标明生产者、生产流程、产地和企业名称、食品成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认证标签等;食品追溯制度指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或食品在各个阶段信息流的连续性保障体系,必要时可进行历史信息回溯,以便查明问题的原因。食品的可追溯性从原材料进货开始,贯穿于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环节;而市场准入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外国产品进入德国市场,凡欧盟以外国家生产的食品进入德国,均须在欧盟边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疫检查,进入德国时要进行复检。如发现问题不能处理的要就地销毁。二是国内产品进入市场,要对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对食品出厂实行检验制度,对食品入市进行认证管理。

为此提醒各食品出口企业,要进一步关注和学习德国新的食品标签法,加强与国外客户以及检验检疫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德国标签标准的最新进展,做好应对措施,避免因标签问题导致产品在清关时被扣留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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