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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终裁中国无取向电工钢存在倾销和补贴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4/10/10 9:00:4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人:
  • 小杨

    美国商务部7日宣布终裁结果,认定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无取向电工钢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从德国、日本、韩国、瑞典进口的此类产品存在倾销行为。      

    美国商务部当天发表声明说,认定中国大陆出口到美国的无取向电工钢的倾销幅度为407.52%,与初裁相同,补贴幅度较初裁有所提高,从125.83%升至158.88%。中国台湾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7.54%至52.23%,补贴幅度为8.80%至17.12%。韩国厂商不存在补贴行为。德国、日本、韩国、瑞典厂商的倾销幅度从6.88%至204.79%不等。      

    美国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按最终确定的倾销幅度和补贴幅度对上述产品的各国及地区生产商和出口商征收保证金。     

    美国商务部去年11月对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和韩国进口的无取向电工钢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同时对从德国、日本、瑞典进口的同类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最终是否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还需另一家联邦机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裁决。按照最新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4年11月20日左右作出终裁。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美国2013年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无取向电工钢金额分别为1190万美元和810万美元。      

    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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