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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硝酸铵产能过剩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4/9/24 15:35:38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硝酸铵是无色斜方或单斜晶体。主要用作肥料及工业用和军用炸药。并可用于杀虫剂、冷冻剂、氧化氮吸收剂,制造笑气、烟火等。硝酸铵的生产方法有中和法和转化法两种。转化法是利用硝酸磷肥生产过程的副产四水硝酸钙为原料,与碳酸铵溶液进行反应,生成硝酸铵和碳酸钙沉淀,经过滤,滤液加工成硝酸铵产品或返回硝酸磷肥生产系统。 

  尚普咨询行业分析师指出,硝酸铵生产企业的分布却很不均匀,特别是华北、西南地区,厂家较为集中,仅山西一个省就有5家,分别为山西天脊、太化、山西阳煤丰喜、昔阳天圆、平朔平安等。目前我国的硝酸铵生产企业有35家,排在前列的生产企业有广西柳化、云南解化、陕西兴化、石家庄金石、四川金象、河南晋开、内蒙古乌拉山、山西太化、河北正元、山西天脊等。前10位企业的生产产量约占总产量的56.4%。 

  与钢铁、化肥、民爆行业一样,硝酸铵行业也同样存在着产能过剩的突出问题。由于从2000年至2005年,民爆行业需求强劲、产能增速加快,硝酸铵企业也在加紧扩能改造,有的甚至不惜巨资新建硝酸铵项目。2009年实际产量为352.2万吨,2010年我国的硝酸铵生产产量为419万吨,较上一年增长了18.90%,2011年产量增至482万吨,增幅为15.04%,增长幅度略有下降,2012年我国硝酸铵生产产量为565万吨,增长率为17.22%。 

  我国硝酸铵产能过剩 

  在出口方面,2010-2012年间,2011年的我国硝酸铵出口增长率较高,为52.75%,2012年,出口增长率有所下降,为18.20%,但是出口量依旧呈现较快的上升趋势。2012年,我国硝酸铵产品主要出口国家排在前五名的国家分别为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越南、马来西亚和缅甸,硝酸铵在各个国家的出口量占出口总量的占比分别为27.29%,24.54%,18.75%,8.89%,5.04%,我国硝酸铵在前五个国家的出口量占70%以上。 

  尚普咨询发布的《2014-2018年中国硝酸铵行业深度研究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在我国,硝酸铵消费市场主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工业领域,主要用作民爆器材的原料,制造炸药,少量用作氧化氮吸收剂、色层分析试剂、烟火、杀虫剂、冷冻剂、无碱玻璃等的原料。二是改性或加工成复合肥用作农用化肥,三是出口。其中炸药和硝基复合肥占了绝大部分,民爆器材领域消耗的硝酸铵约占总消费量的64%,农用化肥领域用量约占30.5%,出口占5.5%。 

  来源:尚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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