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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发布对华悬浮级聚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公告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4/6/23 9:06:4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人:
  • 小杨

    2014年6月13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接受商工部于2014年4月4日对原产于中国、中国台湾、印尼、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和美国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做出的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取消对韩国进口的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并对除韩国外的其他国家(地区)进口的涉案产品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反倾销税为91.27美元/吨~147.96美元/吨,中国台湾反倾销税为0美元/吨~61.25美元/吨,印尼反倾销税为70.58美元/吨,日本反倾销税为14.95美元/吨,马来西亚反倾销税为42.92美元/吨,泰国反倾销税为48.21美元/吨,美国反倾销税为29.99美元/吨~115.54美元/吨,该措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904。

    2012年10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中国台湾、印尼、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和美国的悬浮级聚氯乙烯树脂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4年4月,印度商工部对此案作出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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