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9日,印度消费税和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接受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欧盟、乌克兰和韩国的硝酸钠作出的反倾销初裁建议,决定对原产于中国、欧盟、乌克兰和韩国的硝酸钠征收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0.13~0.19美元/千克,该措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1025000、2834。
2013年6月,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欧盟、乌克兰和韩国的硝酸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1月,印度商工部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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