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发布《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下称准入条件),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准入条件适用于新(改、扩)建焦化企业,包括炼焦、焦炉煤气制甲醇、煤焦油加工、苯精制企业。
根据准入条件,炼焦企业年生产能力需达到100万吨,焦炉煤气制甲醇企业单套年生产能力需达到10万吨,煤焦油加工企业单套年处理无水煤焦油能力需达到15万吨,苯精制企业单套年处理粗(轻)苯能力需达到10万吨,钢铁企业焦炉应同步配套建设干熄焦装置。
华东地区某钢企负责人告诉期货日报记者,之前各地焦化行业的准入门槛不尽相同。山西的焦化企业年产能多在100万吨以上,山东和河北等地有部分焦化企业年产能低于100万吨。“从今年4月1日起,新(改、扩)建焦化企业准入门槛将提高,此举旨在限制新增产能。”该负责人表示。
统计数据显示,山东地区焦化企业年产能在100万吨以下的占45%左右,河北地区焦化企业的年产能在100万吨以下的有25%—30%。在万达期货煤焦钢经理段燕明看来,山西前几年已对焦化企业兼并重组,目前当地焦企年产能基本都在100万吨以上,而山东和河北等地的行业准入门槛还比较低。
“修订后的准入条件通过‘关小并大’来优化焦化行业产业链,有利于焦化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段燕明认为,现在银行已收紧对焦化企业的贷款,与往年相比,焦化企业腾挪空间较小,经营更加艰难。因此,目前年产能在100万吨以下的小型焦企要扩建达到标准水平,同时还得兼顾环保设施达标,有一定的难度。准入条件的出台,将加快小型焦化企业的倒闭速度。
“焦化企业目前生产一吨焦炭大约亏损50元。”汾渭能源焦煤分析师朱明介绍称,在生产亏损的背景下,焦化企业再扩大产能本来就不现实,现在准入门槛又提高到了年产能100万吨,小型企业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资金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这部分企业只有被重组或倒闭。
亚洲金属网煤焦分析师王旭也认为,新的准入条件将继续淘汰为数不多的小型焦化企业,加速淘汰落后产能,而局部地区的焦化企业改建或扩建对市场整体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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