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13年3月13日,阿根廷经济与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处,通告阿方根据该部2013年第50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玻璃杯(玻璃陶瓷杯及晶质玻璃杯除外)启动反倾销复审调查。涉案税号为7013.28.00/7013.37.00.210C/7013.37.00.220F。
中国拟应诉企业可通过我驻阿根廷使馆经商参处子站下载反倾销调查问卷,并于收到此通报之日起30日内填写调查问卷后送交至阿经济和公共财政部外贸国务秘书处不公平竞争处。相关证明材料最迟在初裁报告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该处。(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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