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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继续对中国晶体硅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4/2/17 14:00:12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人:
  • 小杨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日前裁定,对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美国政府将继续进行“双反”调查。

    根据美国商务部数据,2012年美国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这类产品金额分别为21亿美元和5.1亿美元,涉案金额巨大。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4名参与该调查的委员认为,有迹象表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产品以低于公平价格在美国销售,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据了解,发起这项调查是为了回应德国光伏企业巨头太阳能世界公司美国分公司的申诉。而此前,美国商务部曾于2012年裁定,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超过14%的反补贴税。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主任赵玉文表示,此次调查包括中国台湾地区,针对性明显:

    赵玉文:因为我们在应对美国的双反(调查)的时候,不包括台湾,所以我们的组件就可以通过台湾这样一个渠道。

    显然,对于转而选择购买中国台湾地区零部件的部分企业来说,目前看也将受到冲击。

    光伏企业律师代表樊振华:根据上一次美国双反裁定里面,当时也是认为在利用台湾(地区)电池出口美国的这个问题上,不受原有的双反调查的限制,同时也不违反现在关于原产地规则的认定。

    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而美国智库学者与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此前也多次警告,美国征收“双反”关税的做法会损害美国太阳能产业下游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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