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8日,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服务署发布公告称,根据澳大利亚贸易措施复审官在2013年1月18日发布的审查建议,决定重新对原产于中国、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的焊缝管进行反倾销调查,调查内容如下:(1)对中国钢铁市场存在的特殊情况的裁决,诸如该市场的销量在裁定正常价值时不适用;(2)构建中国焊缝管正常价值的计算基准;(3)马来西亚公司Alpine Pipe Manufacturing SDN BHD和其他相关出口商(诸如澳大利亚斯坦科有限公司从其进口焊缝管的公司)的出口价格(如有必要,也包括上述公司的正常价值)计算方法;(4)“被选定的不合作出口商”的倾销幅度计算方法。
同时,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中国的焊缝管重新进行反补贴调查。调查内容包括:(1)裁决依据项目20给高速钢生产企业提供热轧钢卷的国家出资企业是“公共机构”;(2)裁决依据项目20提供的热轧板卷未能提供充分补偿。
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服务署在公告中指出,将在2013年4月14日之前提供裁决建议。
2011年9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的焊缝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对原产于中国的焊缝管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2年7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