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现行补贴推广政策执行到2015年12月31日,并对2014年和2015年的补助标准作出调整。
根据财政部2013年9月发布的通知,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2014和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的基础上下降10%和20%。《通知》则将上述车型的补贴标准调整为:2014年在2013年标准的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的基础上下降10%,该调整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上述补贴推广政策到期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补贴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公布。此外,财政部近日还公布了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支持沈阳、长春等12个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来源:证券时报)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