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于2013年12月6日作出肯定性初裁,决定对中国输美钢丝征收反倾销税。被调查产品为预应力混凝土轨枕钢丝,目前认定的倾销幅度为14.64%至18.02%。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案处理程序,初裁结果公布后,所有涉案中国企业需向美国海关支付反倾销税现金押金,其后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预定明年4月和6月作出终裁。如果均为肯定性终裁,美国海关将正式开征反倾销税。
中国输美钢丝案始于今年4月。当时美国两家公司提出申诉,宣称中国、墨西哥、泰国三国企业在美进行倾销,要求发起调查。当时认定的中国产品倾销幅度为67.43%,与之相比,6日初裁认定的倾销幅度有所下降。(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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