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布公告称,欧盟委员会于当天发布欧盟光伏反倾销与反补贴案终裁公告,除价格承诺企业外,对中国光伏组件与电池征收47.7%-64.9%不等的双反税。
与此同时,已于2013年8月6日生效的价格承诺继续有效。值得注意的是,承诺企业从之前的94家增至121家。加入价格承诺的企业占我国调查期内对欧盟出口总额的80%左右。另外,此次价格承诺同时涵盖反倾销与反补贴案件,涉案产品范围排除硅片。双反措施和价格承诺自2013年12月6日起正式生效,期限2年。
欧盟于2012年9月开始,对中国出口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2013年8月,中欧双方经过多轮谈判后决定,中国输欧光伏产品以“价格承诺”的方式达成“友好解决方案”。方案的细节为,中国企业每年可向欧洲出口7GW的组件配额,配额内的产品将不征收双反税,但需要承诺产品价格不低于0.56欧元/瓦。
价格承诺将于12月6日开始正式实施,但目前一个最棘手的问题是,每年出口欧洲的7GW配额如何在国内光伏企业之间分配,到现在仍然没有定论。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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