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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对智能手机征收5%销售税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3/4/9 9:49:0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巴基斯坦《黎明报》4月7日报道,巴联邦税收委员会继上月宣布将手机销售税由1%上调至5%,4月4日补充规定:凡内存超4GB,系统采用iOS、黑莓RIM、Windows8或安卓2.3以上,使用触屏,摄像头像素500万以上或采用双核以上处理器的智能手机将征收1000卢比(约合人民币65元)以上销售税,其他智能手机也将视情况征收500卢比以上销售税。
    全巴工商联有关人士指出,2013财年前8月,巴手机进口额达4.6亿美元,同比增长1.8%。巴最大手机分销商——电信科技(Teletec)手机公司总监表示,目前巴每月进口200万-280万台手机,中国产售价4000-5000卢比的智能手机深受市场欢迎,加税使该类手机价格上升近千卢比,将直接影响其进口和销售,未来智能手机走私问题将更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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