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61吨标煤,是南京市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制定的万元产值能耗。日前发布的《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行业能效指南(2013暂行版)》对企业及有关单位能效水平测算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指南》,南京化工行业重点耗能产品每吨综合能耗为:乙烯546.3千克标油,原油加工58.29千克标油,合成氨1570千克标煤,烧碱(离子膜)310千克标煤。《指南》由南京市发改委编制,是以该市各行业能耗现状为基准,围绕全面完成南京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目标,参考上海等城市及行业有关政策制定的。其一方面可为政府部门优化产业结构、严控新建项目能耗准入门槛以及固定资产项目节能审查提供量化的参考依据和评价标准;另一方面,企业可通过其了解自身在同行业中的能效利用水平以及与先进企业之间的差距,为提高自身能效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在发布化工等行业能效指南的同时,南京市规定,新上项目的产品单位能耗必须符合高于国家标准的南京标准,达不到要求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用地,不得发放贷款,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对未采取节能措施、达不到控制煤炭消耗和节能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准投产,在整改达标前对水电实行限制或停止供应。该市将25家耗能大户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其中化工企业有扬子石化、扬子—巴斯夫、金陵石化、南化公司、惠生(南京)公司、南京帝斯曼东方公司等多家。根据治理目标,这25家企业3年后能耗量要从2011年的3126万吨标煤削减到2880万吨标煤。其中扬子石化煤耗量最大,3年后,将从2011年的645万吨标煤削减到600万吨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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