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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产业损害调查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3/3/13 8:54:41 | 阅读次数:
商调查行业函[2013]90号
各有关利害关系方:
根据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国内电解电容器纸产业提交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调查申请,2012年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调查机关对终止原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对国内电解电容器纸产业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进行了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披露如下,有关利害关系方可在接到此披露信息后10天内向产业损害调查局提出书面评论意见。
一、 期终复审调查程序
(一) 期终复审到期公告。
2011年10月18日,商务部发布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告知原反倾销措施将于2012年4月18日到期。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可在原反倾销措施终止日60天前,向商务部提出书面期终复审申请。
(二) 期终复审申请。
2012年2月10日,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国电解电容器纸国内产业向商务部正式提交反倾销期终复审申请,请求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三) 期终复审立案。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商务部对申请人资格和申请书的主张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人资格和申请书符合立案要求。
根据审查结果及《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一条规定,商务部于2012年4月18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商务部在立案公告中确定,本次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期(以下简称“调查期”)为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四) 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程序。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一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中关于反倾销调查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次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程序如下:
1.参加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
2012年4月18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参加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的通知》(商调查函[2012]123号)。2012年5月8日,参加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期截止,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递交了参加产业损害调查活动登记申请。经审查,调查机关接受了上述登记。日本高度纸工业株式会社来函表示不参加此次复审案件的调查活动。
2.成立产业损害调查组
2012年4月26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成立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产业损害调查组的通知》(商调查函[2012]147号),成立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产业损害调查组。
3.发放和收回调查问卷
2012年5月10日,调查机关向本案已知的利害关系方发放了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
在调查问卷规定的回收期限及经批准延期递交答卷的期限内,调查机关收到国内申请企业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递交的《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调查机关未收到《国外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答卷和《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答卷。
4.听取利害关系方意见陈述
2012年6月4日,调查机关收到本案申请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召开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人意见陈述会的申请》。调查机关于同日发布《关于召开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的通知》(商调查行业函[2012]198号)。
2012年6月11日,调查机关召开了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听取申请企业陈述申请理由及对本案产业损害调查的相关意见。
5.实地核查
2012年9月25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实地核查的通知》(商调查行业函[2012]380号)。2012年10月,调查机关对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核查期间,调查机关对本案申请书及《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中的数据和信息进行了核实,并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核查结束后,上述企业向调查机关提交了《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产业损害调查实地核查补充、修改材料》。
6.召开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
2012年9月27日,调查机关发布《关于召开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的通知》(商调查行业函[2012]385号)。
2012年10月18日,调查机关召开本案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听取了本案申请企业、部分下游企业和中国电子元件协会代表就国内电解电容器纸产品质量、市场供应等方面的意见陈述。
本案申请企业认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对中国的倾销行为可能继续发生,倾销行为给国内电解电容器纸产业造成的损害将再度发生,同时表示,希望在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发展国内电解电容器纸产业。
肇庆伯鸿电子有限公司等部分下游企业认为,调查期内,国内电解电容器纸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稳定,在产品性能和质量上与被调查进口产品基本可以相互替代,能够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希望通过此次调查,在中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电解电容器纸产业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创新水平,促进与下游企业的共同和谐发展。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代表和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等部分下游企业代表提出,国内产业生产的电解电容器纸的质量在某些规格和品种上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部分规格和品种只能使用进口被调查产品,无法相互替代。同时,反倾销措施的实施加大了下游企业的成本压力,对下游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调查机关认为,证据显示,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生产工艺获得多项技术发明专利,多次获得全国科学大会奖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国内产业与欧洲造纸研究院等国外科研机构保持长期的技术合作,不仅是我国电解电容器纸重要的研制与生产基地,也是世界电解电容器用纸的重要研制与生产基地。全国造纸工业化标准技术委员会出具的技术评审材料和认证、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和中国轻工总会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以及国内大型电解电容器品牌生产企业和国外中高端电解电容器生产企业出具的认证证书和采购证明文件等证据表明,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技术水平和质量完全符合国内外标准和客户要求,部分下游企业指定使用的少量特殊规格的产品,国内产业也可生产,可以相互替代。同时,电解电容器纸占下游企业成本的比例约为5%左右,对下游企业的成本影响较小,不会对下游行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
7.接收利害关系方书面评论意见
2012年6月11日,调查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国内产业意见陈述会汇报材料》。
2012年10月24日,调查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案上下游企业意见陈述会国内电解电容器纸产业代表发言稿》。
8.信息公开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三条和《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第八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所有与产业损害调查有关的公开信息均已按规定送交商务部贸易救济措施公开信息查阅室。本案所有利害关系方可以查找、阅览、摘抄、复印与产业损害调查有关的公开信息。
9.信息披露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在裁定前向本案利害关系方披露了本案最终裁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并给予其提出评论意见的机会。
调查机关对申请书及所附证据材料、收回的调查问卷答卷和实地核查结果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全面评估,并收集和补充了相关证据材料。调查机关对利害关系方提出的评论和意见依法予以了充分考虑。
二、被调查产品和调查范围
(一)被调查产品
本复审被调查产品与原反倾销调查被调查产品相同。具体如下:
中文名称:电解电容器纸或称电解电容器原纸,又称电解纸,是每平方米重量在150克及以下的一种特种纸,一般用于电解电容器中吸附电解液的基础材料,并与电解液一起构成电解电容器的阴极。
英文名称:Paper for Electrolytic Capacitor
税则号:被调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的税则号为48059110。
(二)调查范围
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
三、同类产品和国内产业的认定
(一)同类产品的认定
商务部2007年4月17日第30号公告发布的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原审案件最终裁定中认定,“国内生产的电解电容器纸与被调查产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相同,生产工艺和采用的原料相同,用途相同且相互可替代,销售渠道和客户群体基本相同。国内生产的电解电容器纸与被调查产品属于同类产品。”
商务部2012年4月18日第15号公告发布的本次复审调查立案公告中认定,复审被调查产品范围与原反倾销被调查产品范围一致。
在电解电容器纸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国内生产的电解电容器纸与原审案件调查期内生产的电解电容器纸在物理和化学性能、生产工艺、产品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未发生实质变化。
因此,调查机关认定,本次复审的被调查产品与国内生产的电解电容器纸产品属于同类产品。
(二)国内产业的认定
调查机关对申请企业的产业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证据显示,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国内申请企业电解电容器纸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总产量的主要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调查机关认定,调查期内,国内申请企业可以代表国内产业。本裁决所依据的国内产业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来自以上特定的国内生产者。
四、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及所占国内市场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2007年到2011年,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分别为2452.85吨、2240.97吨、1640.08吨、2375.26吨和1983.70吨。
2007年至2011年,被调查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分别为29.77%、25.93%、16.87%、16.67%和13.43%。
五、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占中国电解电容器纸总进口量的比例
2007年至2011年,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占中国电解电容器纸总进口量的比例分别为60.57%、56.44%、60.10%、71.10%和67.23%。。
六、被调查产品进口价格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07年至2011年,原产于日本的被调查产品进口完关税后人民币价格分别为60985.40元/吨、64153.53元/吨、79870.43元/吨、85722.64元/吨和87963.63元/吨。
七、产业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的评估
调查机关对调查期内中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进行了调查。证据显示:
1、表观消费量
调查期内,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中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的表观消费量分别为8238.89吨、8642.51吨、9721.02吨、14250.27吨和14770.07吨。
2、产能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的生产能力2009年与2008年和2007年持平,2010年比2009年增长19.05%,2011年与2010年持平。
3、产量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产量2008年比2007年下降3.59%,2009年比2008年增长42.91%,2010年比2009年增长63.83%,2011年比2010年增长3.05%。
4、开工率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开工率2008年比2007年减少1.80个百分点,2009年比2008年提高20.69个百分点,2010年比2009年增长25.92个百分点,2011年比2010年增长2.89个百分点。
5、销售量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销售量2008年比2007年增长2.09%,2009年比2008年增长63.73%,2010年比2009年增长41.01%,2011年比2010年上升6.86%。
6、市场份额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市场份额2008年比2007年下降1.08个百分点,2009年比2008年上升17.8个百分点,2010年比2009年下降2.17个百分点,2011年比2010年上升1.70个百分点。
7、销售价格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2008年比2007年下降2.78%,2009年比2008年上升2.81%,2010年比2009年上升3.12%,2011年比2010年下降1.33%。
8、销售收入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销售收入2008年比2007年下降0.75%,2009年比2008年增长68.33%,2010年比2009年增长45.42%,2011年比2010年上升5.44%。
9、税前利润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税前利润2008年比2007年增长152.78%,2009年比2008年增长91.28%,2010年比2009年增长63.32%,2011年比2010年增长7.34%。
10、投资收益率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投资收益率2008年比2007年上升8.93个百分点,2009年比2008年上升1.72个百分点,2010年比2009年上升7.8个百分点,2011年比2010年下降0.87个百分点。
11、就业人数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就业人数2008年比2007年减少6.77%,2009年比2008年增加13.25%,2010年比2009年增加27.92%,2011年比2010年减少7.08%。
12、劳动生产率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劳动生产率2008年比2007年上升3.41%,2009年比2008年上升26.17%,2010年比2009年上升28.07%,2011年比2010年上升10.90%。
13、人均工资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人均工资2008年比2007年下降13.85%,2009年比2008年上升31.84%,2010年比2009年上升10.55%,2011年比2010年上升18.00%。
14、期末库存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期末库存2008年比2007年下降22.93%,2009年比2008年下降5.54%,2010年比2009年上升131.10%,2011年比2010年上升39.35%。
15、现金净流量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的现金净流量2008年比2007年下降7.07%,2009年比2008年下降40.06%,2010年比2009年上升281.96%,2011年比2010下降6.52%。
16、投融资能力
调查期内,国内产业积极投入大量资金扩大产能,改造生产工艺、进行产品开发和技术升级,税前利润不断增加,但投资收益率后期有所下降,对资金回收和下一步投融资活动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八、中国电解电容器纸市场状况
电解电容器纸一般用于电解电容器中,用作电解液的吸附载体,并与电解液一起构成电解电容器的阴极,同时起到隔离两极箔的作用。电解电容器则广泛应用于通讯电子、汽车电子、家用电器、工业领域、军事及航空航天等电子设备领域。近年来,随着电子工业的快速发展,中国逐步成为全球电解电容器的重要生产基地。电解电容器行业的飞速发展及产品应用领域的迅速拓宽直接拉动了国内电解电容器纸的需求增长。2007年至2011年,中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市场需求持续增长,表观消费量由2007年的8238.89吨上升至2011年的14770.07吨,年均增长幅度达15.71%,2012年中国电解电容器纸表观消费量达16000吨,成为全球最大的电解电容器纸消费市场。
同时,中国对原产于日本的电解电容器纸实施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对中国的倾销行为得到一定遏制,改善了中国电解电容器纸的市场环境,国内产业生产经营状况有所改善,得到了恢复和发展。随着中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新建和扩建产能陆续投产,中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总产能也将相应稳定增长,2012年达到15000吨。中国电解电容器纸的供应将完全能够满足中国市场需求。
九、日本电解电容器纸市场状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数据,2007年至2011年,日本电解电容器纸生产能力均为日本电解电容器纸产能保持相对稳定。2007年至2011年日本电解电容器纸生产能力均为11500吨。2007年至2011年,日本电解电容器纸产量分别为10000吨、9000吨、9500吨、10000吨和10000吨。
2007年至2011年,日本电解电容器纸消费量分别为6000吨、5500吨、5000吨、5500吨和5000吨。
根据日本海关统计数据,2007年至2011年,日本电解电容器纸出口数量分别为4000吨、3500吨、4500吨、4500吨和5000吨。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数据,2007年至2011年,日本电解电容器纸对中国出口数量分别为2452.85吨、2240.97吨、1640.08吨、2375.26吨和1983.70吨。
产业损害调查局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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