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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家电补贴效力减弱 补贴远低于优惠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3/3/11 12:07:03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此轮国家实施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从去年6月1日正式开始,到今年5月31日结束。经过半年多时间,节能家电已经成为省内家电商场的主流产品。但在商家各种优惠促销和连续多年的刺激内需政策作用之下,节能家电产品最高补贴400元已显得不够给力。  2012年下半年,山东省内消费者共购买节能家电127万台,享受国家惠民补贴资金3.6亿元,平均每台家电节能补贴283元。在家电卖场,目前各种优惠促销大大抵消了节能补贴的效力。以一台标价7999元的液晶电视为例,算上350元的补贴,目前可以5650元成交,成交价比标价要低2349元。此外,此商品“3·15”前后还可以参加“预交定金30元抵300元”活动,优惠幅度达到2619元,其中,商家主动降价占到优惠额的87%,节能补贴只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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