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从4月1日开始,工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据了解,此次'百日行动'将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为重点范围,以城乡结合部、车站、机场、旅游景区、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我市消费量大、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乳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肉制品、粮食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为重点对象。自今年1月1日'红盾春雷行动'开始,截至目前,市工商局已完成流通环节食品检测325批次,其中不合格26批次,合格率为92%.不合格食品均进行了下架处理。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拉网排查
'此次将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让老百姓吃得更安全、更放心、更满意。'市工商局食监处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治行动将从食品抽样监测、食品市场巡查、生猪产品质量监管、流通环节无证无照经营监管、食品案件查处等多个切入点下手,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指导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自查自纠,督促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坚决关停取缔一批流通环节具有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者,并对重点案件挂牌跟踪督办,其中,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大要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将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
重点检查食品加工业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整治行动中,食品加工业将成为重点检查行业,食品中非法、滥用添加剂和染色剂的行为将被重点严查。市工商局食监处负责人介绍,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合物质或者天然物质。其包含的门类比较广泛,包括抗氧化剂、漂白剂、着色剂、护色剂、酶制剂、增味剂、甜味剂以及防腐剂等,'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能够防止食品腐败变质,改善和丰富食物的外形及口感,但超过安全用量或使用有毒的添加剂,则将对人体健康产生极大的影响。'本报记者 陈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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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严格控制的添加剂
1、亚硝酸盐:添加剂中急性毒性较强的物质之一,剧毒,可使正常的血红蛋白变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的能力,导致组织缺氧。同时具有致癌性。因其对保持腌制肉制品的色香味有特殊作用,至今国内外仍然继续使用,但用量有着严格规定。
2、吊白块:即甲醛亚硫酸氢钠,也称吊白粉。主要用于印染工业中拢染剂和还原剂。不法商家用其高温时分解亚硫酸的特性来当做还原漂白或防腐剂。该物质80摄氏度以上就开始分解为有害物质,能使人发热头疼、乏力、食欲减退等,一次性使用剂量达到10g就会有生命危险。因其毒性剧烈,禁止使用在食品加工中。
3、明矾:是含有结晶水的硫酸钾和硫酸铝的复盐。作为有毒食品添加剂,被禁止使用。不法商贩用其作为炸油条(饼)的膨化剂,或熬绿豆稀饭使绿豆更容易被煮烂。作为食品添加剂被人食用后,基本不能排出体外,将永远沉积在人体内。其毒副作用主要表现为杀死脑细胞,使人体出现脑萎缩、痴呆等症状,影响人的智力。
4、苯甲酸钠:用于内服液体药剂的防腐剂,能防止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用量过多会对人体肝脏产生危害,甚至致癌,根据GB2760-1996国家规定,在肉制食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钠。
5、苏丹红、孔雀绿等作为工业染料,对人体有重大毒害,不得使用于食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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