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1月23日发布了《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我国能源资源短缺,常规化石能源可持续供应能力不足。油气人均剩余可采储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石油年产量仅能维持在2亿吨左右,常规天然气新增产量仅能满足新增需求的30%左右。煤炭超强度开采。
根据对“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总体判断,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综合考虑安全、资源、环境、技术、经济等因素,规划提出2015年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能源消费总量与效率。实施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40亿吨标煤,用电量6.15万亿千瓦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能源综合效率提高到38%,火电供电标准煤耗下降到323克/千瓦时,炼油综合加工能耗下降到63千克标准油/吨。
——能源生产与供应能力。着眼于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应急调节能力,适度超前部署能源生产与供应能力建设,一次能源供应能力43亿吨标准煤,其中国内生产能力36.6亿吨标准煤。石油对外依存度控制在61%以内。
——能源结构优化。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到30%。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7.5%,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65%左右。
——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新疆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到2015年,五大基地一次能源生产能力达到26.6亿吨标准煤,占全国70%以上;向外输出13.7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跨省区输送量的90%。
——生态环境保护。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每千瓦时煤电二氧化硫排放下降到1.5克,氮氧化物排放下降到1.5克。能源开发利用产生的细颗粒物(PM2.5)排放强度下降30%以上。煤炭矿区土地复垦率超过60%。
——城乡居民用能。全面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行政村通电,无电地区人口全部用上电,天然气使用人口达到2.5亿人,能源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能源体制机制改革。电力、油气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取得新进展,能源财税机制进一步完善,能源法规政策和标准基本健全,初步形成适应能源科学发展需要的行业管理体系。(来源: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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